美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变迁,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住房保障制度的改变的一个与时俱进的需求,美国等等住房保障制度在20世纪以来也发生了重大改变。 美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20世纪30年代到二战前,联邦政府将解决房屋市场混乱和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作为主要政策目标。

针对经济大萧条造成的全国半数住房家庭无法偿还贷款问题,国会通过了《联邦住宅法》,创立了联邦住房局,由政府担保,说服银行为低收入者住房贷款提供按揭,随后开始建立永久性的联邦补助制度。 二战后到50年代末,由于战争等原因造成住房严重短缺,政府启动了各种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住房建设,重点解决供给不足问题。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公共住房建设的核心地位开始淡化,以租房补贴为代表的新型住房援助政策被提出。1974年《住房与社区开发法》的通过,标志着联邦政府直接兴建的公共住房计划暂告一段落,补贴鼓励低收入居民在私人住房领域寻找住房,成为政府援助的主要方式。 20世纪80年代后,联邦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税务与贷款改革,加快住房自有化发展。
1986年的税法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廉租房的商业模式,降低了借贷双方的进入门槛;1990年开始将住宅自有化作为主要战略,大批公共住宅开始被出售;2003年开始实施每年2亿美元的首付款资助计划,为购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1万美元或房价6%的首付款资助。这些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居民贷款购房的欲望,但也为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过度发展埋下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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